趣书迷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7章 活着真好(第1页)

智慧。

简单的两字,却包含了太多太多。狗就是狗,再怎么聪明的狗,依然不会理解1+1=2,更不要提那些具备复杂逻辑的思考了。转向,绕树,拉开距离,这很简单,但这却需要智慧来理解。而正是因为智慧让人类站在了金字塔的顶端。可眼前这只恐龙比狗要聪明。

不过,这千钧一发的时间里,方一行也没那么多的思考的空隙,他脚下蹬地,几乎是用自己的手臂和肩膀狠狠撞在树干才止住自己的速度的,手中的匕首差点儿要了他自己的命,但好歹是把自己给停在了老树的旁边,也因此险险避开了恐龙的扑击。

可就算是如此,扑过去的恐龙依旧伸着利爪,勾开了方一行探出去的半边身子,锋利的如同匕首一般的爪子划开衣服,给方一行留下了一道巴掌长的伤口。

方一行看着那只恐龙从自己的面前扑过,然后滚倒在地上,连续翻了几个跟头,停在了大概五六米外的地方。他刚想冲过去补刀,那只恐龙却已经翻身站了起来。

两者再一次视线对峙,谁也没有往前走一步。

方一行当然知道这是他的机会,他能看到那只恐龙受了伤的左足正在颤抖,但他自己同样疲惫不堪,那道被划开的口子由左肩一直延伸到背部,血流不止,疼痛他倒是习惯了,也能忍受住,可是……他犹豫再三,还是慢慢往后退了一步。倒不是他不想宰了这只恐龙,实在是他现在心有余而力不足,两者都是强弩之末,方一行过去补刀很可能遭受临死反扑,可就算方一行用硬币来做最后一击,现在的他也没力气去处理尸体了,血腥味甚至会他召来麻烦,他得先处理自己的伤势,天色已经暗下来了,他还要找一个藏身的地方。

这一次,那只恐龙没有再追下去,方一行握着匕首退进了深林之中。

忍着疲惫,方一行走了许久,他实在是想用一枚硬币把自己恢复到满状态,不过他忍住了,据说充分的使用肌肉会在恢复后,让肌肉更强壮,当然,这是方一行给自己的安慰,他不过是想节约一点,何况他此时的身体素质是比正常人强大的,简单包扎了的伤口已经停止流血了。

他倒是大概记得溪流的方向,所以是朝溪流的上游走的,他得清洗一下,至少得处理自己身上的血腥味。

等找到溪流,这一次方一行是真的小心,一再确认周围环境之后,才脱了衣服坐在了溪水里。

水温有些清凉,倒是冲走了不少疲惫,几口凉水下肚,也让他振奋许多,他把上衣洗干净之后,轻轻擦拭了自己的伤口,伤口不算很深,暂时还不需要硬币来治疗。

做完这一切,天已经蒙蒙黑了,一轮圆月升起,比现代的月亮要大上许多,看着便有着幻想的感觉,这亿万年前的夜景也是真的美丽。

藏身处是没有着落了,方一行寻了个偏僻的角落,直接倒在了松软的枯叶上,紧绷的神经一松,整个人就此昏睡了过去。就算睡着了,他的手也一刻没有松开过匕首。

也不知过了多久,等他再醒过来已经日上三竿,周围偶尔有些虫鸣,似乎没有什么危险的气息。

“我还活着。”

松了口气,方一行也是侥幸,他昨晚本是准备爬上树的,但刚一躺下就睡着了,想想倒是有些后怕。随后他摸了摸自己的伤口,好像已经结疤了,除此之外,浑身上下还有些酸痛感,大概是运动过渡吧。

回想起昨天,方一行叹了口气,一方面为自己的运气感慨,一方面惊叹那只恐龙的理解能力。他曾经是养过一只狗的,连叼回一根木棒都要用食物来引导很久,而昨天的那只恐龙好似有着判断和学习的能力,明明只有核桃仁大小的脑仁,按理说应该莽的一批才对啊。

把那只恐龙的最后一击当做巧合吧,方一行又有些不甘心,不过肚子一阵抽动,咕噜咕噜声更是在抗议,他饿了,昨天消耗巨大,他需要一顿饱餐来满足自己。

溪流是个好地方,方一行沿着溪流往上,在溪水里发现了一些拇指盖大小的鳖虫,在溪边还发现了一些细小的脚印,很零碎,估计是一种体型极小的生物。他本想先捞些虫子垫吧一下的,也是方一行转运了,没多久就看到一只像是花豚的东西扭着肥滚滚的身体从草丛里钻了出来,它是来觅食的,溪流边的一种很像是芦苇的植物有着肥硕的茎部,那个小东西两个前爪一阵扒拉就弄出根儿看样子很像茭白东西。

它倒是吃的嘎嘣儿脆,不远处的方一行却如同鬼魅般绕了上去,距离两米开外便用匕首扑刺,这一招他是用习惯了,听到动静的小东西刚要逃跑,就被匕首戳了个对穿。

虽然吃过“生食”了,可肉还是吃熟的好。

但生火是真麻烦,虽然跟贝爷学过不少知识,方一行也用鞋带做了弓锯用来钻火,还是费了四五十分钟才把火给点着。有了火,方一行已经能够想象到烤肉的味道了,他用树枝把剥皮洗干净小东西穿在了上面,又拔了几根‘茭白’塞进了小东西的肚子,拿小棍儿插好,就摆在了火上。

他记忆里是没有下过厨的,但此时做这些活儿的时候,意外的熟练,很快肥嫩的肉质就开始渗油,烤肉的香味马上就溢散了出来,这一顿饭也是荤素搭配了,这小东西的肉很像是猪肉,肉质里的骨头甚至都可以直接咬碎了咽下去,包在肉里的茭白还有一种清甜的口感,再喝一口热水,也是美滋滋。

热水是在火堆旁边挖坑,用石头煮沸的,方一行没有锅碗,也只能这么将就。

吃饱喝足,方一行坐在火堆旁边养神,顺便整理着自己的思绪,他来这个恐龙时代已经一天一夜了,‘手机’里的信息没有一丝变化,要么是他还得继续待下去,要么就是他还没触发到主线剧情。

环顾四周,除了望不到头的深林,在北边有一座高山,如果这里是地球,而太阳没改变方向的话,是北边没错。他琢磨着那座高山之上应该是有什么的,或许来这里的主线任务就在那边。

喜欢克苏鲁游戏请大家收藏:(www。aiquwx。com)克苏鲁游戏

卖菜郎穿行两界  重生后成了权臣掌中娇  潜伏缅北,大佬沦为她的掌中物  萌翻了:团宠奶包三岁半  你也是无畏契约高手?  皮阳阳秦玉洁小说免费阅读全文  开局信仰负十,你让我当神父?  皮阳阳秦玉洁笔趣阁无弹窗最新章节  皮阳阳秦玉洁离婚后,我成了前妻高攀不起的神笔趣阁全文免费阅读  兽世狂宠:娇娇雌性不生崽儿  隐婚三年,离婚后前夫他疯了  离婚后,我成了前妻高攀不起的神皮阳阳秦玉洁笔趣阁无弹窗最新章节  万物可吞,我无敌于诸天!  闪婚当晚,我被残疾老公摁在墙上亲  穿越:县丞之子的古代科举生活  离婚后,我成了前妻高攀不起的神皮阳阳秦玉洁笔趣阁全文免费阅读  她似春日  真千金被远在千里的吃货团读心了  皮阳阳秦玉洁离婚后,我成了前妻高攀不起的神笔趣阁无弹窗最新章节  真千金夺我气运,我覆灭她全族  

热门小说推荐
为了不插秧,努力考科举

为了不插秧,努力考科举

现代SSS级研究员猝死穿越到大兴朝,身子一直体弱多病,养到六岁才被允许在地里捡稻穗,被晒的头脑发蒙的李景,觉得他这身体以后种地,有些悬,当即决定读书考科举,这他擅长,插秧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吧!第二年,彼时已取名李意卿的某人自诩身体康复,兴致勃勃要插秧。怎么脚痒痒的李意卿脑子里闪过不好的预感,从水里抬起脚。嚯只见一只黑色蠕动的水蛭趴在他的脚趾缝里吸吮着。啊李意卿...

血族生活很欢乐

血族生活很欢乐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开局洪荒天花板弟子虐哭了众圣陈玄

开局洪荒天花板弟子虐哭了众圣陈玄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昭华乱宋昭

昭华乱宋昭

大女主爽文高智商宫斗女主算计全后宫疯批反派性格宋昭向来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女子,同时她也活得比谁都清醒。打她知道自己被萧景珩选中,要入宫为妃的那一刻起,她的目标就十分明确我入宫就是要做皇后的,不然做什么?去给旁人做饭吗?所以一入宫,她便凭借自己的美貌与智慧,步步为营,俘获君心,将六宫玩弄于股掌之中。反正这后宫中的女人,为了家族为了自身荣宠,就没有不争不抢的,既然如此,她要做的就是先下手为强,将自己活成一个反派,斗垮所有人,成功登上凤位。一开始,皇帝萧景珩宠着宋昭,只因为她那张冠绝后宫的脸。后妃受宠,多会恃宠而骄,可宋昭却不同。她非但不会争宠,还总劝着萧景珩雨露均沾,多去别的后妃处走动走动。平日里对他的态度,也是肉眼可见的敷衍。这不禁让萧景珩心下生疑,觉得宋昭对他并非真心。帝王与生俱来的征服欲,让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彻底拿下这个女人不单是她的人,还有她的心。征服宋昭的过程,像是攀上这世间最高的山峰。只是萧景珩从未想过宋昭这座山,他一攀,竟心甘情愿地攀了一辈子。无穿书无重生无金手指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娘娘病娇又茶媚,一路宫斗夺后位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都市仙医

都市仙医

梦中修仙,秦天获得无上医术与炼丹等传承,而那些家族缺依然把他当做窝囊废上门女婿看待。欺软怕硬?恶名打压?不存在的!敢狂,敢装,敢裱的人,必将踏入脚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