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无数个故事在窗外交错,忒斯特的目光只盯着诺尔。
忒斯特背光站着,诺尔的脸微微仰起,那双金眸被阳光照得透亮。
多么奇妙,忒斯特看过无数次镜子里的自己。他从没想过,同样的金色能变得这般灼热。
既然您还记得,这正是个解答的好时候,那家伙还要画上好一阵呢。忒斯特收紧放在椅背上的手。
他好久没有这样期待过了就连把尸体扔在常青教堂门口,主教们发现的前一秒,忒斯特的心跳都没跳得这样快。
诺尔这样的性格,会给出什么样的奖励呢
这个世界的创造者,又会给他怎样的奖赏
忒斯特发现,自己的手心竟然渗出一层薄汗。
诺尔的笑容里多了几分紧张。他直视着忒斯特的眼睛,终于给出了答案。
一个你会喜欢的结局。诺尔缓慢而认真地说道。
结局
是的,你与我的结局。诺尔说。
忒斯特有些恍惚。
他从“只有创世者知道的神秘道具”,一路猜到了“特殊誓言”与“爱”,唯独没往这个方向想过。
忒斯特做好了收获一袋饼干的心理准备。可当蒙眼布撤去,他发现自己站在糖果屋中。
哪怕这个结局是“我先背弃您”,或者是“我要您留下”。
哪怕是在脑中说话,忒斯特还是放轻了声音,这样都可以您真的要送我这个您你确定
诺尔脸上的笑容并未因此波动。
如果你先背弃我,我为什么要执着于一个叛徒
他整个人沐浴在光中,一点都没有死灵怪物的阴冷。
如果你要我留下,那么我会以“彼此陪伴”为前提,寻找两全的办法。
哪怕没有这样的办法诺尔话音未落,忒斯特的问题便撞了上来。
如果世间没有,我会创造出这样的办法。如果你介意空口无凭,我们可以补充婚姻契约的条款。
诺尔答得很果断。
这是属于他的宝物。
透过那双眼睛,忒斯特终于确定了这一点。
无需日复一日诱惑,无需时刻不停地计划。诺尔的确是他的了,他的同伴,他的谜题,他的私人神明。
可是为什么,他没有分毫安心感
诺尔好像和他的家人完全不同
忒斯特曾想过,如果某一天,家人不得不放弃他,他不会有异议。他知道自己的异常,也知道他们曾经“爱”过他,为他努力过。
那种结局有点可惜,却不会遗憾。大家各自活着就好,没什么可在意的。
可是诺尔不行。
宝物到手的一刻,那种患得患失的空虚变得更加鲜明。
您变了。忒斯特彻底攥住五指,像是要抓牢那看不见的“结局”似
我的动物园里都是大佬 漫画主角绝赞扮演中 穿进漫画的我成为了白月光 成为反派白月光[快穿] 用漫画看贝克街221B好邻居 我的小悟哪有这么可爱 七零炮灰小寡妇 病美人重生后,摆烂了 为了伴侣,这个反派也可以不当 啊[无限] 改造我,标记我 [鬼灭之刃]爱及屋乌 箱子里的玄幻世界 我有一张始皇脸[秦] 全世界唯一的omega幼崽 重生之闪耀1993 惹爱成婚:不良娇妻有点甜 哑巴,但被神经霸总读心了 我的绝色女总裁 已读不回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身体不舒服?扎扎针就好!还有谁不舒服?你!脑袋屁股一起疼?这个好解决,我揍你一顿就好!文能救人安天下,武能打人定乾坤。来看林箫如何玩转花都,坐拥天下!...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大旱三年,颗粒无收,百姓在生死边缘苦苦挣扎。姚家有女,身负重伤,奄奄一息。一群人等着分而食之现代女孩,五星级大厨姚灵穿越来了,击退恶人。捡到一个病娇男人,附带小正太,从此深处绝境的姚家人过上了顿顿吃肉,穿新衣,建大房子,数钱数到手软的日子。听说摄政王的夫人是个粗鲁的乡下人,一顿能干两碗饭。小皇帝谁在编排我...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