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等等,等等,我晕了。”
柯罗莱娜揉着额角,“你是说,毁灭神系的尤金大人追随创世神系的生命之神,创世神系的德雷克大人,和毁灭神系的命运之神关系很好……?”
“是的,这是一种制衡。”
“看来神也忌讳拉帮结派。”柯罗莱娜感慨道,“这么看来,创世神和毁灭神是完全对立的?”
“关于这件事,目前有两种说法……那两位没有自己的宗教,也没有名字流传。不少人认为祂们只是概念上的神。”
莫多克哗啦啦翻着笔记本,“但也流传着一种奇怪的说法,说祂们是一对甜蜜的恋人。”
“我更喜欢后面那种说法。”隔壁桌的银发青年笑道。
莫多克又看了隔壁桌一眼——银发青年刚说完,就被对面塞了一大勺糖水桃子。
“看来你复习得不错。”
柯罗莱娜没有关注隔壁桌,她啪地合上那本《塔赫神史》,“加油老哥,他们不至于真的考你最高神的爱情故事。”
“……柯罗莱娜……”莫多克无力地捂住脸。
“对了,最近附近出现了失踪案。”柯罗莱娜压低声音,“你在这边一个人生活,千万小心点,不要和可疑的家伙接触。”
“我记住了,替我向妈妈问好。”
……
莫多克闻到了浓郁的血腥味,下一秒,堪称恐怖的疼痛击中了他。他的脑袋仿佛被插了一把锥子,痛得要裂开。
他费力地眨眨眼,眼皮上黏着半干不干的血液,比平时沉重许多。毫无疑问,他的脑袋挨了一棍,流出的血糊在头发上,变得又干又硬。
周遭只有一片浓稠的黑暗。
怎么回事?
莫多克记得和妹妹告别,记得离开旅店。他本想准备购买一些羊皮纸和颜料再回家,然后……然后……
“呃……”
莫多克呻.吟了一声,强撑着支起身体。他的眼睛逐渐适应黑暗的环境,他能隐隐看到事物的轮廓。
生锈的铁栏,发霉的稻草,湿润的石砖。淡淡的腐臭味挥之不去,隔壁传来若有若无的水声。如果他的判断没错,这里是一间改造地牢,位处白鸟城的下水道。
怎么会有人想要绑架他?
莫多克今年十九岁,只是个稚嫩的神职人员,身上没什么值钱财物。
他的相貌不错,但作为贩卖对象,十九岁的年龄实在偏大……再者,这类犯罪
人员不会随便招惹神职者,他们会偏好那些“失踪也无所谓”的流浪儿。
难道是绑架敲诈?
先不说母亲在葡萄领,距离实在遥远。他们一家人改名换姓,寻常人不可能知道他家的资产情况。
“有人吗?”莫多克沙哑地呼喊,“你好?”
周遭除了水声,他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莫多克摸索着铁栏杆,寻找可以逃脱的空隙,结果只摸到了缠绕牢门的粗铁链。这些铁链做过抗魔处理,摸起来格外冰冷。神殿喜欢用它们束缚逃犯,寻常魔法根本打不开。
惹爱成婚:不良娇妻有点甜 重生之闪耀1993 哑巴,但被神经霸总读心了 成为反派白月光[快穿] 全世界唯一的omega幼崽 啊[无限] 我的绝色女总裁 为了伴侣,这个反派也可以不当 箱子里的玄幻世界 已读不回 改造我,标记我 用漫画看贝克街221B好邻居 七零炮灰小寡妇 我有一张始皇脸[秦] 我的小悟哪有这么可爱 漫画主角绝赞扮演中 穿进漫画的我成为了白月光 [鬼灭之刃]爱及屋乌 我的动物园里都是大佬 病美人重生后,摆烂了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身体不舒服?扎扎针就好!还有谁不舒服?你!脑袋屁股一起疼?这个好解决,我揍你一顿就好!文能救人安天下,武能打人定乾坤。来看林箫如何玩转花都,坐拥天下!...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大旱三年,颗粒无收,百姓在生死边缘苦苦挣扎。姚家有女,身负重伤,奄奄一息。一群人等着分而食之现代女孩,五星级大厨姚灵穿越来了,击退恶人。捡到一个病娇男人,附带小正太,从此深处绝境的姚家人过上了顿顿吃肉,穿新衣,建大房子,数钱数到手软的日子。听说摄政王的夫人是个粗鲁的乡下人,一顿能干两碗饭。小皇帝谁在编排我...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