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疯修士又来诱导他“探究自我”了,仿佛他是什么情感无法自理的青少年。一场战争或一个若即若离的吻,前者让他心惊,后者让他有些不快。
他没有被金线绑住,却有种被金线提着行动的错觉。不能再被引诱,不能失去边界,不能让这个人再说下去了
于是他再次低下头,堵住了忒斯特那张还想再说什么的嘴。
室内瞬间安静下来。
感觉出乎意料得痛快,仿佛把乱舞的蝴蝶关进瓶子,或是兽夹逮住狡猾的野兽。
诺尔的手指牢牢抓住那些长发,动作甚至有些粗暴。他吻得笨拙而彻底,尝到了对方那杯酒剩余的甜香气。
他一只手攥着发丝,另一只手依旧锲而不舍地摸索着忒斯特的尾巴。这回诺尔终于抓住了它,它近乎温驯地停在诺尔掌心,像一条绳索。
呼吸交融、唇齿相依。布料与皮肤簌簌摩擦,诺尔的罩袍起了无数褶皱,而忒斯特的白布衣衫下摆堆到了腰后,露出大片皮肤。
诺尔手指发麻,脑后愈发滚烫。战斗的余韵、紧绷后的疲惫,以及血管里燃烧的热意,此刻通通有了出口。
他无法再思考任何事情。
诺尔的接吻技术实在不怎么样,不过由于缺少比较,忒斯特不敢确定这一点。
第一个吻让忒斯特很是震惊,但这是个机会
多么宝贵的时机,或许诺尔永远不会再喝酒,也永远不会再像这样亢奋混乱。战斗约等于杀人,永远都是第一次刺激最大。
于是他吻了上去,轻柔得居心叵测,礼貌得
不怀好意。这简直是送上门的锁链,他将对方绑在身边的方法又多了一种。
除了性命、忠诚和爱,我能给你想要的一切。身体自然也在此列。
何况诺尔十分俊秀,忒斯特乐于去点燃那双漂亮的青眼睛。或许他们可以一起找点新鲜乐子,这何尝不是增进感情的方式呢
诺尔还在噬咬般地亲吻他,肌肤相贴的感觉令人血脉贲张。忒斯特的尾巴忍不住轻轻颤动,发根传来细密的疼痛。
床沿重重陷下,空掉的酒杯倒向一边。玻璃杯内的冰块骨碌碌滚到地上,伴随着温度升高的空气,迷心蜜露的甜香浓郁得惊人。
接吻原来是一项如此舒适的活动,忒斯特惊叹。诺尔的手早就拨开布料,停在他的肩胛,而他摩挲着对方的后颈,触感令人着迷。
“哈”
漫长的吻暂停片刻,诺尔长呼一口气。他用缺少焦距的眼望着忒斯特,平日苍白的脸上多了一层薄红。
“看来您的想法已经很清楚了。”忒斯特贴去诺尔耳边,尾巴尖贴着诺尔脊柱慢慢朝上,“要不要来个拥抱”
他故意把“拥抱”这个词说得又长又暧昧。他的尾巴尖顺着诺尔领子钻出,轻轻停在诺尔的唇角。
诺尔突然笑了。
他伸出双手,挤着忒斯特的脸,看着那张俊美的脸变得滑稽。“对你来说,这又是一个交易,对吗”他恍惚着问,嘴唇还有些红肿。
“或者奖励还是说惩罚”
诺尔的目光变得柔和而惋惜,他卸下双手的力道,一只手抚摸着忒斯特的面颊,“说说看,现在我分不清。”
好像都不是,忒斯特想,他得想个更合适、更体贴的措辞
“算了,无所谓。”
突然,诺尔又说。他把忒斯特的台词原封不动地还了回来,又开始抚摸忒斯特的长发,“现在我的心情真的很好,会容忍很多事情。”
他用的还是轻飘飘的、公事公办的口吻,让人拿不准是沉溺还是清醒。
诺尔整个人的体重都压在他的腿上,双手搭在他的肩膀,银白发丝盖满诺尔手腕。床就在他们身后。忒斯特知道,他们只需要倒上去。
接下来的事情绝对不会和痛苦有任何关系忒斯特虽然没当过谁的情人,但他看过足够多的内脏,深知人体内部是怎么回事儿。他也非常喜欢和诺尔接吻的感受,他们会有一个很愉快的夜晚。
可忒斯特的动作停住了,兴许是酒精的缘故,他总觉得这计划哪里有些不对劲。
就这样继续,也许他们可以成为另一种意义上的“合拍搭档”,然后呢他真的能抓牢对方吗
这样不行,忒斯特用稍稍发热的脑髓思考道,这样还不够。他想要那双眼睛再亮些,他仍感到微妙的空虚感,像是饥饿。
我的绝色女总裁 改造我,标记我 病美人重生后,摆烂了 箱子里的玄幻世界 我的动物园里都是大佬 穿进漫画的我成为了白月光 七零炮灰小寡妇 漫画主角绝赞扮演中 我的小悟哪有这么可爱 用漫画看贝克街221B好邻居 我有一张始皇脸[秦] 惹爱成婚:不良娇妻有点甜 成为反派白月光[快穿] 全世界唯一的omega幼崽 为了伴侣,这个反派也可以不当 哑巴,但被神经霸总读心了 已读不回 啊[无限] 重生之闪耀1993 [鬼灭之刃]爱及屋乌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身体不舒服?扎扎针就好!还有谁不舒服?你!脑袋屁股一起疼?这个好解决,我揍你一顿就好!文能救人安天下,武能打人定乾坤。来看林箫如何玩转花都,坐拥天下!...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大旱三年,颗粒无收,百姓在生死边缘苦苦挣扎。姚家有女,身负重伤,奄奄一息。一群人等着分而食之现代女孩,五星级大厨姚灵穿越来了,击退恶人。捡到一个病娇男人,附带小正太,从此深处绝境的姚家人过上了顿顿吃肉,穿新衣,建大房子,数钱数到手软的日子。听说摄政王的夫人是个粗鲁的乡下人,一顿能干两碗饭。小皇帝谁在编排我...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