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着跪在面前对自己宣誓效忠的骷髅战士,江尘发现它全身的质地看起来和转职时候召唤出来的没太大区别。
依旧是平平无奇,衣衫褴褛的样子,他心念一动,查看属性。
「召唤物:复生骷髅战士类」
「力量:80」
「敏捷:80」
「精神:80」
「体质:80」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不单单是看着外表一样,但是在数值上已经产生了10倍的增幅。
不过对于战士类骷髅,力量敏捷的作用不大,体质上面增幅10倍,也就代表了防御力增加10倍。
配上前面的那个「伤害嫁祸」的技能,江尘可以说是间接拥有了死灵召唤物的全部防御属性...
想了想,江尘又查探了下之前收起来的那只骷髅战士,发现属性也翻了10倍。
看了下面板上面自己的精神值,还够再召唤出一个骷髅战士。
江尘一挥手,又是一只挥舞着破旧斧头的骷髅战士跪在了面前。
属性依旧是增幅10倍,江尘满意地点点头,然后将所有的骷髅怪都收进了「召唤队列」里面。
忙完这一切之后的江尘也开始进入了冥想状态。
这是在学校里教的恢复精神力的技能,大部分学生都已经学会。
通过冥想甚至不需要睡觉都行。
就这样一夜无话,江尘在第二天的时候醒了过来,精神力恢复成满格。
他手掌轻轻一挥,面前立马就出现了三只衣衫褴褛的骷髅战士。
手持短剑和斧头,正忠心耿耿地环卫在他身边。
三只,似乎数量还是不够多啊,想了想,江尘又召唤出了一只骷髅战士。
现在不论是在数量上面,还是属性上面,有着10倍的属性增幅,在面对魔物的时候自保完全是没有任何问题了。
每一只骷髅战士身上,单单力量属性就有80点,所有刚完成转职的职业者,都没有人会有这么高的力量。
更别说骷髅战士在体质还有敏捷精神上,同样也有10倍的属性增幅。
只是到现在,江尘召唤出来的骷髅怪还都是些战士类型的。
要是能召唤出有法师类的死灵生物,练级打怪想必效率更加恐怖。
江尘准时来到了学校,在大礼堂中,已经有老师布置好了传送阵。
直接传送的地点就是新手副本「洛兰之森」。
在每个班级井然有序地通过了传送阵之后,众人都出现在了洛兰之森副本的外围。
江尘抬头看,发现在副本的外面人山人海,至少也云集着上千号学生。
新手副本,并不仅仅是白云一中的专属,而是整个白云市的所有中学,完成转职的学生都可以进入。
白云市有十来所高中,昨天完成转职的高三学生足足有将近2000人。
除了成为生活职业的一多半学生,现在来到洛兰之森入口的战斗职业和辅助职业也差不多有近千人。
到场后,白云一中各班主任都去安排相关的入场事宜。
但是其他学校的校长都把白云一中校长程如山围了起来。
“老程啊,要说牛还是得是你啊!”
综武:父亲没了,奖励满级神功 寒门婆婆她飒爆了 我的剑道能斩神! 荣耀战神 闪婚,冰山女总裁 科举系统之第一女相 洪荒:我黄龙,添加好友就变强 埃尔维斯布鲁斯小说 重生1981:开局迎娶貌美村花 0小说 鬼狱龙尊 高手下山:开局推了未婚妻 说好练武,你一拳爆星什么鬼? 说我写歌不行,你看看歌手什么水平? 绝世高手 洪荒:女娲首徒,师傅抢先立人教 神医都市行 诛天剑帝 九玄之主 大乾驸马:开局被浸猪笼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身体不舒服?扎扎针就好!还有谁不舒服?你!脑袋屁股一起疼?这个好解决,我揍你一顿就好!文能救人安天下,武能打人定乾坤。来看林箫如何玩转花都,坐拥天下!...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大旱三年,颗粒无收,百姓在生死边缘苦苦挣扎。姚家有女,身负重伤,奄奄一息。一群人等着分而食之现代女孩,五星级大厨姚灵穿越来了,击退恶人。捡到一个病娇男人,附带小正太,从此深处绝境的姚家人过上了顿顿吃肉,穿新衣,建大房子,数钱数到手软的日子。听说摄政王的夫人是个粗鲁的乡下人,一顿能干两碗饭。小皇帝谁在编排我...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