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书迷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3章 获得龙族战王称号收获颇丰(第1页)

江尘再一次给自己套上了骸骨装甲的技能。

骸骨装甲不断地闪烁,为江尘挡下了哨所守护者的一次又一次攻击。

所有的攻击都无法穿透骸骨装甲,它们如同泥牛入海,对江尘根本没有造成任何伤害。

江尘连续使用灵魂灼烧,与骷髅法师一道,不停地向守护者发动攻击。

江尘自己也感到有些意外,居然成了这场战斗的肉盾。

这种角色的转换也是让他没有想到的。

骸骨装甲的确是很强的技能,防御属性超高,甚至无视控制技能。

过了30秒,骷髅战士们恢复行动能力。

江尘一年一动,将它们全部召回到召唤队列。

接着,他再次释放骷髅战士,让它们瞬间出现在守护者身边,不做多余的动作,开始砍击。

哨所守护者愤怒之下,再次使用了群体眩晕技能。

但江尘在它释放技能的瞬间,将所有骷髅战士收回。

巨大的刀砸在地上,制造出一股强大的冲击波,但骷髅战士一个都没有受到影响。

唯一在场的只有江尘自己,他的骸骨装甲轻松地挡住了冲击波。

冲击波消散后,江尘立即重新释放骷髅战士,让它们继续攻击守护者。

江尘紧紧盯着哨所守护者的每一举每一动。

只要它释放技能,江尘就会迅速召回骷髅战士,等技能结束后再次释放。

利用技能冷却的间隙,骷髅战士也能对守护者造成不小的伤害。

如此反复,江尘彻底掌握了战斗的节奏。

哨所守护者的伤势越来越严重,但对江尘却束手无策。

江尘的骸骨装甲使得它无法理解,为什么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小家伙可以无视自己的控制技能。

江尘牢牢地掌握着战斗的节奏。

他精确地掌握着何时释放骷髅战士,何时召回它们,何时需要补充骸骨装甲。

同时,他还不忘持续释放灵魂灼烧,吸引着敌人的火力。

江尘的操作越来越熟练,战斗效率也不断提高。

这场战斗,对江尘来说,有着极大的提升作用。

不再完全依赖骷髅战士,变成以自己为主导。

他意识到自己既是召唤师,同时还是法师。

不能总是以召唤师的姿态去战斗。

磨了足足十五分钟后。

守护者带着不甘,倒在了江尘面前。

「击杀哨所守护者,经验+986523」

重生1981:开局迎娶貌美村花  九玄之主  绝世高手  闪婚,冰山女总裁  大乾驸马:开局被浸猪笼  鬼狱龙尊  说好练武,你一拳爆星什么鬼?  寒门婆婆她飒爆了  说我写歌不行,你看看歌手什么水平?  埃尔维斯布鲁斯小说  综武:父亲没了,奖励满级神功  我的剑道能斩神!  高手下山:开局推了未婚妻  洪荒:我黄龙,添加好友就变强  荣耀战神  0小说  神医都市行  洪荒:女娲首徒,师傅抢先立人教  诛天剑帝  科举系统之第一女相  

热门小说推荐
下山打法师

下山打法师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绝世仙医

绝世仙医

身体不舒服?扎扎针就好!还有谁不舒服?你!脑袋屁股一起疼?这个好解决,我揍你一顿就好!文能救人安天下,武能打人定乾坤。来看林箫如何玩转花都,坐拥天下!...

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

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美利坚名利双收

美利坚名利双收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摄政王的农家小福妻

摄政王的农家小福妻

大旱三年,颗粒无收,百姓在生死边缘苦苦挣扎。姚家有女,身负重伤,奄奄一息。一群人等着分而食之现代女孩,五星级大厨姚灵穿越来了,击退恶人。捡到一个病娇男人,附带小正太,从此深处绝境的姚家人过上了顿顿吃肉,穿新衣,建大房子,数钱数到手软的日子。听说摄政王的夫人是个粗鲁的乡下人,一顿能干两碗饭。小皇帝谁在编排我...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