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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之后,回忆起那个童年玩伴,顾望辞真的想不起他的名字了,也记不得对方的长相。
可奇怪的是,他记忆里永远有个位置留给那个人,因为他是在那个孩子的讨好中,喝到的人生中第一瓶可乐。
哪怕后来富甲一方,喝遍顶级美酒,吃遍山珍海味,顾望辞记忆里,对美好两个字的初体验,却始终是那瓶汽水。
那甚至不是真正的可乐,街边五毛钱一瓶的杂牌子,可在落后的小山村,已经是难得的奢侈品和顶级美味。
顾望辞拿了汽水,就等于收了报酬,晚上再见到那小孩被人为难,便过去插了个手。
他以为要跟对方打一架的,哪知他只过去露了个面,那帮孩子有人喊了声“是那个咬人耳朵的”,接着就如鸟兽做散,一溜烟全跑光了。
顾望辞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张煌逃窜的身影,无语。
那小孩倒是开心,一边笑一边擦鼻涕:“辞哥,我就知道你管用,他们都怕你。”
顾望辞面无表情地踹他一脚:“滚。”
对方却皮实的很,走是走了,第二天又给他带来满满当当一个饭盒。
“我妈做的红烧肉,她知道你保护我,点名让我送给你。”
顾望辞不接,那小孩自己也不吃,趁他不注意偷偷放在他书包里。
顾望辞晚上回家打开书包,满屋子的肉香。
他姐姐诧异,看了那饭盒两眼,眼里又渴望,但又迟疑。
“弟弟,虽然我们很穷,但是不能偷人东西。”
顾望辞皱眉解释:“我没有偷。”
“那怎么会有这么多肉?”
姐弟两个经济条件有限,平时别说是肉,连吃饭都吃不起大米,全是最便宜粗糙的大碴子。
“别人给的。”
“为什么人家要给你肉?他对你做了什么?”
姐姐一听,脸都绿了,下意识就要脱顾望辞裤子检查。
顾望辞被她吓了一跳,一连后退了好几步,才说是同学。
他姐姐这才松了口气,想了想又笑了:
“你竟然也能交到朋友。”
朋友,这对顾望辞而言,是个很陌生的词汇。
他只在书本上见过,从没想过自己也能拥有。
他并不觉得,自己和那个烦人的小孩能算得上朋友。
可是在跟姐姐一起吃了那些香喷喷的肉后,顾望辞对那个小孩的态度,还是比之前好了很多。
他在学校里的处境也比之前强了很多。
顾望辞除了读书以外,没有任何其他娱乐方式,这也导致他比任何人都要用功,他是班级里最聪明的孩子。
每次考试成绩出来,他几乎都是满分。
一开始,题简单,大家还不觉得有什么。
到后来,难度越来越高,大人们看向他的眼神开始慢慢变化了。
“这孩子,脑子好使,以后一定能有大作为。”
自愿给他当小弟那孩子每每听了这些话也开心,一副与有荣焉的骄傲样。
“他们的大哥除了打架啥也不是,我的大哥不仅打架厉害学习还好。辞哥,我认定你了,你以后一定是大人物,我要一辈子跟你混。”
这话说出来,最终却没有实现。
忽然有一天,顾望辞的姐姐夜里把顾望辞从睡梦中叫醒。
再然后,他们就不顾一切的离开了那个小山村。
他们换了户口,更换了出生地址,彻底地改头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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