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书迷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 10 章 重生文10(第1页)

第10章

这个长假,贺明隽依旧没有打算去贺教授家。

贺明隽自认做不到将另一个人扮演得毫无破绽,他更不愿意整天都花费精力去伪装。

经过这段时间,他已经确认自己是真切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中,他接触的人都是鲜活的,而不像系统所给的剧情,除了主角其余不重要的人物都只是寥寥几笔。

若是贺教授的家人觉得他变了个人,那对他来说,完全是在给任务增加难度。

除了这一个原因外,贺明隽不愿意过多接触贺教授的家人,还因为他其实没有太多和家人相处的经历。

根据系统给的剧情以及他所接收的记忆,贺教授家庭关系和谐,他和父母的相处模式有点像朋友。

而贺明隽本人完全像一颗野草,是被放养着长大的。

他不是社恐,但他也不喜欢社交。

不谈正事、没有意义的寒暄,对他来说只是在浪费时间。

他平时通过电话视频与贺家父母沟通,对他来说,只是任务的一环。

他需要让贺教授的父母知道贺教授平安、生活得很好。

贺明隽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可以脱离这个世界,在自己离开后这个世界又是否会继续运行,既然他是做任务的,总不能把贺教授的生活搞得一团糟。

他不是什么八面玲珑的性格,也没有太强的同理心。

只是他做的事,总是想尽力完成得好一点。

“尽力”是指不违心、不突破他的底线。

要贺明隽完全装成贺教授,去享受贺教授父母的爱和家庭的温暖,他是不愿意的。

如果他那样做的话,他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卑劣的小偷。

他也不需要虚假的、本不属于他的东西。

现在成为贺教授,并非完全是他所愿,他还有很多事情不明白。

但他已经身处其中了,也就只能在顺势而为的同时不要迷失了自己。

贺明隽清楚,人是由经历造就的。

现在拥有这样新奇的体验肯定会增加他的阅历,让他变得不一样。

可是,谁知道他以后会是什么样呢

至少现在他还有他的坚持。

系统随着和贺明隽的相处,也对他有点了解,但是它却不太明白他的选择。

贺明隽看起来是有点冷漠的,很多事情他都不在意,可在某些方面,他的道德感又很高。

就像现在,他只是代替贺教授工作,却没有占有本属于贺教授的关心和温暖。

就连财产,他都是分开算的。

系统为了更好地完成任务,在不断地学习、研究贺明隽这个任务者。

我的动物园里都是大佬  [鬼灭之刃]爱及屋乌  穿进漫画的我成为了白月光  全世界唯一的omega幼崽  全服首杀  改造我,标记我  我有一张始皇脸[秦]  七零炮灰小寡妇  惹爱成婚:不良娇妻有点甜  为了伴侣,这个反派也可以不当  重生之商海枭雄  箱子里的玄幻世界  已读不回  漫画主角绝赞扮演中  我的小悟哪有这么可爱  重生之闪耀1993  病美人重生后,摆烂了  用漫画看贝克街221B好邻居  我的绝色女总裁  啊[无限]  

热门小说推荐
下山打法师

下山打法师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绝世仙医

绝世仙医

身体不舒服?扎扎针就好!还有谁不舒服?你!脑袋屁股一起疼?这个好解决,我揍你一顿就好!文能救人安天下,武能打人定乾坤。来看林箫如何玩转花都,坐拥天下!...

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

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美利坚名利双收

美利坚名利双收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摄政王的农家小福妻

摄政王的农家小福妻

大旱三年,颗粒无收,百姓在生死边缘苦苦挣扎。姚家有女,身负重伤,奄奄一息。一群人等着分而食之现代女孩,五星级大厨姚灵穿越来了,击退恶人。捡到一个病娇男人,附带小正太,从此深处绝境的姚家人过上了顿顿吃肉,穿新衣,建大房子,数钱数到手软的日子。听说摄政王的夫人是个粗鲁的乡下人,一顿能干两碗饭。小皇帝谁在编排我...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