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1。
哥谭东区的小巷里,一个流莺脚步匆匆往家中赶。
今天她攒够了钱,可以给女儿买一身她一直期待的新衣服,然后母女俩可以再去吃一顿好的。
“妈妈!”
她惊讶地回头,却发现自己的女儿站在巷口。
“天呐,亲爱的,你怎么会在这里!不是说过在家里等妈妈吗?”
她赶紧往回走,想去牵自己的女儿。小女儿却笑着冲他招招手,然后头也不回地往小巷深处跑去。
“等等!你要去哪!到妈妈这儿来!”
她追着女儿跑进了小巷,浑然不觉自己跑进了黑暗之中。
女儿像是在黑暗中嬉戏的精灵,在和自己的母亲在林中追逐玩闹。
最终,她拉住了自己的女儿。
2。
杰森单手打开了一罐啤酒,递到嘴边却没有喝下。
他已经把这段录像来回看了不下30遍,并没有在监控中收获多余的线索。
哥谭每天都会有人失踪,哥谭东区尤甚。从红头罩接手哥谭东区之后,状况确实有所好转。但人力终有不及之处。
哥谭东区最近失踪了十几个流莺。杰森虽然比较早地开始追踪这个案件,但一段时间的调查过后,只找到了几具形貌诡异的尸体。
像是从古墓里被挖出的干尸。人皮像枯树皮一样粘附在骨头上,干瘪的脸上却有一种诡异的平静与满足。
而最早失踪的流莺,失踪的最早时间是一个半月之前。单纯的时间和哥谭的环境都无法自然形成这样的尸体状态。
失踪的十四个人之中,有9人被找到了尸体。红头罩从他在东区铺设的监控网络里找到了4位受害人相关的监控视频。
很可惜因为时间太长,尸体上并没有办法找出足够的有效信息,也提取不到凶手有关的生物信息。而4位受害人留下的监控中也没有留下任何有效的线索。只能看到受害人忽然朝着某个黑暗的角落或小巷里狂奔,似乎在寻找追逐着什么东西。然后失踪,最终被找到的时候就成为了如今躺在太平间里的样子。
重复几乎不改变细节的作案手法,几乎不掩饰的作案过程,且伴随着抛尸间隔逐渐缩短,红头罩感受到了对方的放肆和有恃无恐,甚至还有对这篇街区老大的挑衅。
最新的受害者是监控中的这位。她还有一个六岁的女儿,她的失踪就是因为这个小女孩在夜晚等不到应该回家的妈妈,打电话报警而被发现的。这是受害人失踪之后,被发现得最快的一次,也是最有机会抓住嫌疑人蛛丝马迹的一次。
红头罩起身,最后检查了一下身上的装备,决定正面对抗这一切。
而在他看不见的韦恩岛上,一只刺猬正狗狗祟祟地跟在几只虫子后面,然后看准时机向前一扑,两只小短手把虫子抱起来咔哧咔哧啃掉了。
3。
“怎么回事?你身上今天怎么会这么臭?”
来我房间吃香火的刺猬带着一种诡异的臭味,我忍不住离他远了点。刺猬蹭蹭蹭窜到我的洗手间,后退抬起水龙头把自己冲洗了一遍。
“好点没?”刺猬问我。
刑侦实录:谜案追凶 我与双凤闯江湖 不是走肾不走心?我嫁别人你哭什么 我的痛苦,她的欢愉 神探狄仁杰,魔灵竟是我自己 和婆母分家后,赚钱养娃当诰命 六十年代大厂美人 被休后,我盖房屯粮肉满仓 拒嫁豪门:爹地,今天求婚了吗 种田,养猪,称帝 隐龙狂少 梦幻西游:壕壕壕壕壕壕壕壕壕壕 师父赐我玲珑心,举世无敌! 拿走嫁妆就退婚,你不破产谁破产? 重回1993 欲惹娇宠 风流假太监:开局撞破皇帝女儿身 剑与她 在柯学界搞调查团基建 从1971开始瞬移全球
萌宝马甲追妻火葬场真假白月光邵景淮和阮初初订婚后,总觉得她就是个恶毒爱演戏的女人,甚至还逼走了他的救命恩人白冉。直到有一天,这个女人跑路了,临走前还给他留了个崽。六年后,她回来了,一来就要跟他抢孩子。邵景淮满头黑线,只想狠狠收拾一顿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却不料,他发现,她还带了个崽回来?不但如此,救命恩人也是她?邵景淮慌了,一心只想求原谅。可阮初初却笑了无恨,哪来的原谅?我只想去夫留子,您请便。自此,双宝助攻路遥遥,邵总追妻路漫漫!...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
盛世田园女财主简介emspemsp关于盛世田园女财主她是商业帝国的未来继承人,聪明,内敛。可是却死在一次的意外。再一次睁开眼睛,到处黑漆漆的一片,良久之后她接受了自己穿越了的事实,还悲催的穿越在一个已经嫁给一个准备秋考的秀才娘...
一个两千年后的灵魂,穿越到了公元前260年赵孝成王丹的身上。为了摆脱将来沦为秦始皇一统天下垫脚石的命运,赵丹决定还是把这个统一天下的担子放在自己肩膀上好了。但在那之前,赵丹得应对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此时此...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唐莫寒说你要懂分寸。所以,苏墨墨很有分寸的滚到了大洋彼岸。她以为再也不会有瓜葛。男人却跑来砸了她的订婚宴,强势的把她抢回家,唐太太的位子给你,想要什么都给你,嫁给我。说好的再不相见,却变成了宠妻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