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书迷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122 第122章 沙漠绿洲(第1页)

随着时间的推移,虫群的数量已是原来的一半不到,但速度却是越来越快。它们相互吞食,较弱的虫子被较强者吞食掉。每当吞食一次完成,强者的红光更盛,体形与随之变大。

彭宇也感觉到它们的变化,自己的精神力也快匮乏了,情况十分紧急。

“彭宇,前面有水!我感觉到了水气”小异原来一直不语,现在发现了有水就马上告知彭宇。其实它比彭宇更加着急。彭宇要是挂了,他也要面临被人吃掉的命运。

“嗯,我也感觉到了。就在东北方一公里处的地方。”彭宇说道,他来到此处明显感觉到这里空气比较湿润。

“我要加速了。”彭宇一个加速,仅用十秒的时间就到达绿洲的边沿。

虫群好像也感受到水气,它们的速度反而慢下了一些,因为水气也会对它们的造成一丝伤害。最后在彭宇百米之外停了下来。彭宇回头一看,见虫群畏畏缩缩不敢靠前。心中一笑,终于有救了。

他也不浪费时间,迅速往有水的地方移去。虫群此时却对彭宇无可奈何,真是一物降一物,它们却只得在外围徘徊。它们要包围这里,并伺机攻击。

前面是一块绿洲!月光下的绿洲格外亲切,彭宇很快就到达了绿洲的湖边,湖面上波光粼粼。湖边长满了青草绿树。这绿洲最少有五公里大小,湖水极深。彭宇想也不想,立即从湖里引出大量水,灌入异次元空间里。

他瞄了一眼外围的虫群,心中冷笑。“这次绝对让你们苦不堪言!”

大量水流入异次元空间内,大概是之前在月牙湖装水量的十倍左右,彭宇才停了下来。做完这些,虫群仍然没有退去。彭宇此时精神力也恢复得差不多了。这次彭宇的精神力并没有上涨,因为2400点精神力的位置彭宇还没有稳固下来。

他瞬移到外围,三支虫群队伍见他出来,立刻重新聚集到一起,向他发起猛烈的进攻。彭宇此时已经引出异次元空间里的水,他用精神力控制住,形成几个巨大的水柱,往虫群身上喷去。这么一冲,大量红虫一碰到水就蒸发不见,虫群的数量再次下降了一半。它们仍然不甘心,前仆后继的往彭宇这边猛扑过来。

但到它们死也没想到。彭宇所引的水源源不断涌出,无穷无尽。虫群此时心慌了,被冲得四处逃散,数量已难达到成阵的规模。它们失去了数量的优势,这场战斗输定了。

彭宇乘胜追击,分出数支水柱喷向被冲散的虫子。除了几只虫子逃生外,其他的虫群全部被水解决掉。彭宇心想那几只虫子也构不成威胁,也不再理会那几只虫子,心满意足的收了水柱往绿洲而去。

此时已是午夜时分了,月亮高挂在穹顶之上。只有六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天就会亮。彭宇到时候得重新找个地方避一避这热辣的太阳。现在他想再装一点水,若是再碰到虫群也好应付。

他重新到了岸边,装起水来。他发现水中有异动,果然一条巨大的鱼,张着血盆大口朝他咬来。这条鱼呈扁形,鱼鳞是红色的,它长着尖锐的牙齿,身长三米左右。动作十分敏捷。

他的精神力探测器没反应,第六感亦无危险感。

“原来这只是一只普通的大鱼!”彭宇叫道。

他一个瞬移,后退三米左右的距离,只见大鱼扑了个空。鱼在旱地上不断的拍打着,想回到水中。他也不迟疑,手掌化为一米多长的手刀,往前几步,就是一刀。可怜的大鱼被砍成两半,掉落在地上。这时间才过不到十秒,大鱼就被屠杀。

“反正也没多少时间,不如在这里烧鱼,明天在绿洲呆一天再做打算吧。”彭宇改变主意,晚上不走了,就在这里呆着。沙漠的上温度虽然很高,但绿洲上因为有水的关系,温度却是十分适宜人生存。彭宇也好久没吃到食物了,就想到烤鱼来吃。

说做就做,彭宇从四周找来干柴,支起一个大的烤架,大片大片的鱼肉经由他的手刀切得十分整齐。他用打火石点燃了干柴,烧起火。火烧得很旺,彭宇将鱼肉串好,放到火上烤了起来。

不一会时间鱼肉的香味四处弥漫。彭宇已等不及,也不怕烫,大口吃起了鱼来。他也好久没吃到这么好吃的食物了,真是人间美味。异能者的食量也是十分惊人,彭宇足足吃了十大块才停下来。

绿洲的四周,黑暗中有百来个绿色的光点在跳动,伴着沉重的呼吸声。绿光慢慢的向彭宇靠近,他停了下来,心中满是无奈,他知道这几百个光点是沙漠狼群的眼睛。因为鱼肉的香味散发出来,却引来了沙漠狼群。这个晚上注定是不安定的一个晚上。

沙漠狼群每只都有两米左右,狼王更能达到三米长。它们是群居,团队合作娴熟,它们智商高度发达。狼群在狼王的带领下,慢慢的接近了火堆。彭宇无奈的摇了摇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狼群在食物的诱惑下,就算是以卵击石,它们也会勇往直前。

彭宇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发现有异能狼的存在,也稍稍的放心。但是随着狼群的慢慢靠近,他心中却有一丝不安。狼王呢?群狼已在十米范围内,却不见狼王出现。

彭宇立刻警惕了起来,难道这领头的狼王有异能?他全面开启了第六感,感受着四周的变化。狼群越来越近,把包围圈收到了三米范围内。但它们却迟迟不进攻,像是在等待什么似的。

突然从天空中传来一阵狼嚎。群狼奋不顾身扑向彭宇,彭宇却无暇顾及,他知道这些狼只是障眼法,并不是真实的狼群,真的在空中。

他亮起了手刀,往空中猛劈,不一会,空中掉下来了几根毛发。狼王始终没有现形。突然彭宇脚下一重,他脚被一只狼咬住了,小样的,原来在地下。刚才彭宇把精神力集中在空中,却忽视了地下。更多的狼从地下窜了出来,紧紧的咬住彭宇往外拖。

对于这些普通的狼群,彭宇并不担心。在被咬的瞬间他就化成了钢化人。嘣嘣嘣……数十声牙齿碎裂的声音,从群狼的口中传了出来,它们落荒而逃。刚才还那么多儿狼在这地方,现在一只都没有了,而狼王始终没有出现。

“滴滴滴,未知等级,精神力2800点,危险系数2”彭宇感觉到异能生物的出现了。究竟是什么生物?

重生豪雄开局拿下高冷校花余年周婉  一线城市  主角余年周婉  九零趁邻家姐姐青涩娶回家余年周婉  招惹上前任他哥简欢娄枭  玩命挑战  招惹成真简欢娄枭  白日偷欢简欢娄枭  一晌贪欢简欢娄枭  主角简欢娄枭  知青年代:我有一个暴击系统  蓄意招惹简欢娄枭  英雄联盟之最强重生  重生后,偏执老公被我撩到颤抖  被渣后我收割了前任他哥简欢娄枭  军婚三宝后,我在九零靠捡漏赢麻  颤栗高空  拯救班花开局将她拿下余年周婉  小鲛人,掉珍珠!腹黑狼王他要疯  反派:开局屠杀一百个天命之子  

热门小说推荐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下山打法师

下山打法师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最强小哥:我靠送外卖封神

最强小哥:我靠送外卖封神

叶云,本是一小小的外卖员,却因为自己没钱,女友为了钱跟别人跑了,自己也被疯狂羞辱。幸好获得万界外卖系统,从此送外卖可以获得李逵的怪力,送外卖可以获得全球限量跑车型摩托。从此叶云开始骑上了自己心爱的小摩托开始去外界送外卖到处装逼的旅程。...

主角姜栀商池

主角姜栀商池

简介先婚后爱蓄谋已久暗撩荷尔蒙爆棚旗袍冷艳经纪人(小白兔)VS禁欲闷骚京圈大佬(大灰狼)江祈年是影帝,姜栀是他经纪人。姜栀以为他是她的救赎,殊不知他是她的噩梦。他生日那天,她准备给他一个惊喜,却亲眼看着喜欢了五年的男友和当红女演员纠缠在一起。只是她不曾想,分手的第二天,她火速和京圈人人敬畏的大佬商池领证了。刚结婚时,她以为男人冷漠不近人情只把她当佣人,不然怎么会刚领证就出差?结婚中期,她发现男人无时无刻在散发魅力,宛若孔雀开屏结婚后期,她才明白过来,男人一开始就步步为营,引她入套!!!重点是,男人为了击退情敌。骨节分明的手不耐地扯了扯领带,露出脖颈处若隐若现的印子。他凑到她耳边,深眸紧盯着对面的江祈年,唇角邪魅一勾。宝贝,下次能轻点?姜栀,幼不幼稚?!!不过,看着江祈年气绿了的脸,还挺解恨?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蓄意引诱,禁欲老公他又野又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王爷,王妃貌美还克夫

王爷,王妃貌美还克夫

林卿嫣命太硬,三年克死了六个丈夫,一朝国破,她替妹妹和亲,被送上敌国的花轿。所有人都等着她把他克死,谁知他不仅没死,最后还成了九五之尊,而她成了他掌心里的娇宠。可她却只想逃,因为他太恐怖,手段太残忍。终于有一天,他忍无可忍的把她拎入怀,声音凉薄再跑,腿打断!她你看你看,果然很凶残...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