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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好酒好菜(第1页)

赵依依脱下鞋子:“看来你信心知足,觉得一定可以跑赢我。”孙路云说:“那是自然了,我怎么可能会输给一个女人呢。”赵依依笑道:“好,看你等会儿输了还怎么说大话,要是输的人就请吃饭。”孙路云欣然同意。

两人准备好,起步跑气,孙路云原本信心知足,以为可以轻松赢了赵依依,不料一起步跑,自己就落后了。

他要紧牙关,追上赵依依,但赵依依的速度比他更快,不管他怎么追,也追不上她。孙路云心中懊悔不已,原来赵依依奔跑的速度这么快,自己还以为必定可以跑赢她呢。

赵依依回头看了一眼他,微微一笑,朝着终点地方快速前进。孙路云低下头,只能尽量不要保持距离,不要被甩开太远。

赵依依到终点地方,回头笑着大声喊:“快点啊,我都已经到了。”孙路云跑过来,喘着气说:“依依同学,你可真是深藏不露,我自愧不如。”

赵依依说:“请吃饭吧,我的路云同学。”孙路云站直了腰:“请吃饭就请吃饭,反正我现在口袋里有的是钱,尽管开口吧,看要去什么地方,我都无所谓。”

两人沿着河边的小路走了回去,一路上有说有笑,好不开心。河里的鱼悄悄探出了头,两人走进时,扑通一声,又躲进了梳理,孙路云所:“可惜没带鱼竿出来,不然把你们从水里吊起来。”

赵依依说:“若是你带了鱼竿,我们可以比试一番,看谁钓的鱼更多。”孙路云又是不服气:“难道你以为可以赢了过,说到钓鱼,可是没几个人比得过我的。”手比划着:“记得有一次,我掉到了一条这么大的鱼,和三叔两个人吃了好几天才吃完。”

赵依依挥动手指:“这种态度可不行,路云同学,你现在可是我的手下败将,我能赢你一次,就能赢你第二次。”孙路云说:“好,既然如此,下回我们就出来比试钓鱼。”

快到中午,两人从河边离开,重新骑着自行车回到镇上。孙路云想着口袋里的一百多元,暗暗高兴:“今天不但和赵依依一起骑自行车,还可以下馆子,现在口袋里有钱了,可以学着人随便点菜。”

来到镇上的饭店里,孙路云和赵依依走进去,饭店里已经有不少的客人在吃午饭,孙路云以前就很羡慕能来里面吃饭的人,每次都只能看看。这回他也有钱了,可以想都不用想,就走进来,他感到自己的腰板都直起来。

孙路云拿起了菜单,想着现在自己手里有几千元呢,就挑了一些贵的菜点,赵依依阻止说:“我们才两个人而已,没必要这么浪费。”孙路云说:“没事,吃不完我就带回去。”

孙路云看着饭店里的装饰,低头悄悄说:“原来里面的摆设真的很不错,我以前只透过门看看里面,现在进来了心里还有一点激动呢。”赵依依笑出来,孙路云也跟着一笑。

饭菜端上来,喷香的味道迎面扑来,两人食欲一下子被勾起来,拿起筷子夹起菜往嘴里送。孙路云鼓着嘴说:“好吃,真是好吃,难怪有钱的人都喜欢来饭店吃饭。”

赵依依说:“确实是好吃,厨师是怎么做的,尤其是这个肉好嫩。”孙路云说:“要是你喜欢,以后我经常请你吃饭怎样?”赵依依说:“路云,你的钱可不能随便乱花,要好好存起来呢。”

孙路云说:“我不乱花钱,但是突然之间多了那么多的钱,让我产生了一种感觉,就是手一碰到钱,就想要把他们花掉。”

赵依依教育他:“那可不行,要是你有这种感觉,慢慢的就会乱花钱的,一定不能有这种感觉,知不知道。”孙路云点头道:“对,不能有这种感觉,在怎么说这些钱可是我们拼了命从千棺洞里找到的,不能乱花的。”

吃好了饭,孙路云送赵依依回去,自己也回到了家里。这一天,他觉得自己过得开心极了,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令他坐下来,都觉得身体飘飘然似乎要飞了起来。

他躺在了院子里的躺椅上,一摇一晃,高兴的唱起了歌,路过的人路过院子,好奇地朝着里面探了探头,手捂住耳朵离开了。

半个月后,孙路云激动的心才逐渐恢复过来,也不在每天睡觉前,移开床拿出里面的钱看上一遍又一遍。一有空,他还是去找赵依依,骑着自行车带着她在道路上吹风游玩,有时候也用自行车帮赵依依运送东西。一到了赵依依的身旁,他就觉得时间好像过的飞快,一转眼就天黑了,自己也该离开回去。

有一次,镇上有一个老人过世了,孙路云和孙德成带着几个人来到了山上,给老人寻找墓穴。找好墓穴,孙德却不让人挖墓穴,而是让几个人又跟着他们回去。孙路云问:“三叔,明天就要出殡了,怎么还不挖墓穴呢。”

孙德成说:“这块墓叫夜穴,只能在晚上的时候挖,挖好以后就要用黑布将墓穴四周盖上,要入棺的时候,还要用黑布在周围挡住阳光,不让阳光照到墓穴里。”

孙路云说:“还有这种墓穴,真是好奇怪的挖掘。”孙德成说:“看看你,是不是又忘记《千穴经》里的内容了,还不好好去看看,书里面可是有说道夜穴。回去以后,你好好睡一觉,晚上跟着来挖墓穴。”

到了晚上,叔侄两人又带着几个人来到了夜穴的位置,众人开始举起锄头挖墓穴,孙德成坐在了一块石头上抽着烟,孙路云感到奇怪,走到了一旁,看夜穴到底有什么不同。几个人快挖到了所需的深度,墓穴里突然亮起了一道光芒,孙路云和周围的人感到奇怪,连忙散开。

孙德成大喊:“别冷着,不要让光跑掉了,快点拿布盖上。”周围的人连忙将一旁的黑布拉起,将墓穴盖上。孙路云说:“这是什么,怎么会有光呢。”

孙德成说:“这就是夜穴的神秘所在,夜穴其实就是一种发光虫子的洞。”一旁的人说:“难道那些虫子是萤火虫吗?”孙德成继续说:“那些不是萤火虫,死人如果葬在这种虫子的洞里,就能庇佑后代子孙兴旺发达。”孙路云算是见识到了,人的墓穴看似一样,其实会随着风水的变化而各自不同。

又过了一个月,孙路云觉得生活又回到了以前,尽管知道自己的床底下放着钱,却已经好几天不去看了。他笑了笑,以前还担心老鼠和臭虫会不会去咬钱,现在就算钱没了,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没掉的。他反倒是希望能多和孙德成出去,看看死人和墓穴,为自己逐渐平淡的生活增添生机。

镇里近来少有人逝世,出殡的过程也是很平淡无奇,他有时候看着死人的仪容,甚至想能不能看到死人入土前的最后一次睁开眼睛了。

有一回,还真的让他看到了,那是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太太,身体已经瘦的只剩下一层皮了,脸上布满一条条深深的皱纹,散布着一块块黑色的斑点。

孙路云看着老人的脸的时候,老人凹陷的眼窝子也缓缓地张开了,空洞的双眼看着他。孙路云这回倒是觉得很平常,也不感到惶恐,双目看着老人,又看着老人的手,想要看看老人的手会不会长出白毛,或者看看有没有其它奇怪的异样。老人双眼移开,环视着四周,又慢慢合了上去。

这天傍晚,孙路云正在院子里将一捆竹子板上板车,胡玄海骑着自行车出现在了门口:“老孙、老孙,你忙什么呢?”孙路云抬起头:“我以为是谁呢,原来是胖大海,怎么今天有心情来找我了。”

胡玄海放好自行车,说:“走,我请你好好吃一顿。”孙路云放下竹子:“今天吹的什么风,你怎么大方起来了。”胡玄海低下头:“有件事情和你商量,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孙路云看他神神秘秘,就跟着他出去了。

来到一家饭店里,胡玄海点了烧鸡、烧鸭、红烧肉、猪蹄、排骨汤等硬菜,又叫了一箱啤酒。孙路云惊讶不已:“胖大海,你又到哪里去发财了,怎么今天出手这么阔绰。”胡玄海打开了两瓶酒,递给孙路云一瓶:“来,我们先喝酒,在慢慢说。”

喝了半瓶酒,话匣子随后打开,胡玄海说:“老孙,你有没有觉得尝到千棺洞的甜头了。”孙路云摇了摇头:“什么甜头,我看是苦头,第一次学人家盗墓,不是遇上怪虫,就是遇上白僵,苦头可是吃尽了,连命都差点搭上去了。”

“话不能这么说呀。”胡玄海拿起一跨猪蹄,啃了一大口:“我们也不知道百棺洞的地下深处,还有千棺洞,更不知道里面有怪虫和僵尸。要是知道的话,我们也不会选择那么危险的地方了,但话又说回来,越是危险,报酬就越是丰厚,看看我们这一桌子的菜,以前可是连看都看不了,现在我们却可以随便吃,随便喝,天天吃,天天喝。”

孙路云夹起一块鸡肉:“不过,话说回来,起先我倒是很后悔听你的话,带着你和赵依依去百棺洞,随着时间的过去,我非但没有感到后悔进去,反倒是和你一样,有些后悔少开了棺材。要是没有白僵和怪虫的干扰,我们可以找到更多的宝贝。”

胡玄海说:“这就对了,要的就是这种感觉,来,我们一起好好喝一杯。”两人将杯中的啤酒一饮而尽,孙路云不解的问:“什么对了?什么感觉?

”胡玄海放下筷子,往前探头,神神秘秘地说:“你是不是开始喜欢寻宝的感觉?”孙路云点了点头。胡玄海又说:“我有一个想法,想找老同学加好兄弟的你,怎样?”

她死后,疯批大佬杀光反派殉情了  海贼:将灵魂献给魔鬼  我的女神是魔鬼  神在人间做社畜  我在地狱深处等你  团宠小福包:我在人间积攒功德  不朽圣迹  逆天河  恐怖复苏:魔鬼竟是我自己  赚钱种田:我在古代送外卖  我一个女大学生,会画符很合理吧  重生之极品废柴  四合院:二大娘的璀璨人生  我在万界送快递  我在万界送快递  我在万界送快递  要留青白在人间  我在诸天万界送快递  末日归来:与魔鬼同行  重生:公主成了地狱修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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