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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千一百九十七章 刘毅势力及淮南(第1页)

刘裕笑着拍了拍刘敬宣的肩膀,说道:“阿寿啊,这些事情,你这么多年来,怎么从来不告诉我呢?我们在一起时,无话不说,但涉及你爹建军组团的事情,我却一直不知道,直到今天。”

刘敬宣叹了口气:“因为我太了解你寄奴了,你太高尚,是不屑,也不愿意接受这样的事的,说难听点,我们北府军从组建之初就是两伙人,淮北的土匪加京口的良家子,你是良家子,为了信念和荣誉而战斗,而我们这些土匪,说好听点是强人,则是按着绿林好汉的方式而战斗,我们从一开始,就不是一路人,我怕我把这些跟你说明了,你会跟我彻底地成为两路人,不再来往。”

刘裕笑着摇头道:“阿寿,你我永远是在战场的兄弟,是可以互相为了对方,舍出性命不要的,我是几次救过你,但你也是宁可跟你爹决裂,宁可命不要了也是要来维护我,我当然会当你是兄弟,不管你爹怎么建军组队,那是他的事,不是你的事,我是会一直跟你在一起的。”

刘敬宣轻轻地摇着头,说道:“我怕的就是这个,寄奴,在少年的时候,你我都不过是寻常的士卒,最多是个队正,幢主,军主之类的,我们不需要负太多的责任,也不会有太高的军职,我们可以自己冲锋陷阵,一起在战场出生入死,不用考虑太多的事情。”

“可是到了后面,我们立的功越来越大,自己的官职越升越高,一切就会起变化了,你要为京口出身的良家子兄弟们谋个前程,继续为了正义,光明,还有那驱逐胡虏,恢复中原的理想而战,胜利之后,兄弟们能升了职,当了官,最不济也是得到了赏赐,可以回去光宗耀祖,置田购宅。”

“可是我们淮北的强人们呢?以后不管是我爹,还是我,都要继续带这些兄弟的,他们不要官职,甚至不要赏赐,只要在战斗中的缴获,打仗时招之即来,打完仗后掳掠即走,即使是俘虏的敌军,也是在战后卖给朝廷,取得钱财,就象鲁宗之,他当年就是给高素的部下俘虏,最后到京城拍卖,而那些拍卖所得的钱财,世家拿了一半,另一半,则归了这些强人将士们所有。”

刘裕点了点头:“还交了一半,不容易,难怪我在淝水之战后看着不少其他部队的将士忙着缴获和捕俘,却不去追击苻坚,我是给慕容兰所阻,没有追,想来要是其他部队也去追杀的话,苻坚在那次战斗就会被拿下了。”

刘敬宣笑道:“我是当时吃了大力丸,直接晕过去了,不然的话我也会追击的,不过刘毅倒是跟我们这些人一样,去抢你射杀苻融的军功了,所以其实我应该和刘希乐换个位置,他才是适合继承我爹的最佳人选,而我,应该一直跟你当兄弟才是。”

刘裕的眼睛微微地眯了起来,若有所思地说道:“你这样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希乐对于部下的管理,和你爹这种强人的方式,倒是高度接近,难道,他家也是强人出身吗?”

刘敬宣点了点头,说道:“是的,刘毅的曾祖父和我的曾祖父曾经都是祖逖将军的部下,只不过,我曾祖身为寨主,统领了千兄弟,而他的曾祖父,则当年只统领了百余人,后来受到了其他世家的赏识,举荐为彭城一带的捕头,游徼,以保护一些来往来淮北与吴地之间的运输商队,最后累功和钱财,买下了一个京口的户籍,就此落户京口,这些往事,寄奴你恐怕是不知道的吧。”

刘裕微微一笑:“我们京口的规矩,不问以往,只谈现在,刘毅家在京口落户了几十年,我们京口人早已经把他视为本土乡亲的。”

刘敬宣摇了摇头:“希乐比你想象的要复杂一些,他家当年的这些旧部,在他落户京口之后,也分得了不少他们以前护卫时的报酬,各自散去,有些人是就此消失不见了,甚至是改名落户,做了一个土豪富商,而更多的人,则是买下一块偏远山地,自立为山寨寨主,他们还是放不下以前的战斗经历,但又不愿意再回淮北,于是就在淮南一带,干起了绿林好汉的营生,平日里看着象是个乡中的绅士,地主,但实际却是收养了不少江洋大盗,绿林好汉,变成了帮派。”

刘裕的眉头一皱,说道:“淮南那地方,自古是楚国的公子春申君的封地,收养的门客成千万,大多数是手有人命的豪杰之士,这风气一直流传,以至于今,当年诸葛恪据淮南叛晋时,手下就有五百多门客,在诸葛恪死后拒不投降,敌人大将每问一个人降不降,不降则杀,如此杀尽这五百多人,竟然无一人贪生怕死,此等豪侠义士之风,天下闻名,现在看来,就是这种宁死不屈的绿林强人吧。大概正因为民风如此,希乐的这些江湖朋友,才会在淮南落户安家呢。”

刘敬宣冷笑道:“但这些人跟我们淮北的山寨强人不一样,他们是在大晋的内地活动,接受雇主们的请托,杀人越货,打家劫舍,甚至会去攻击来往的官船队,有时候也会杀一些来往于荆扬之间的官吏,手沾满了鲜血,我们淮北的汉子,并不看得起这些不杀胡虏,却是在内地兴风作浪的帮派,但大家有明确的地盘,只要他们不来淮北生事,我们也不会为难他们。有的时候,也会跟这些人有合作关系,刘毅的祖辈,就和这些帮派有些交情,所以刘毅这辈时,也对这些人多有庇护,这些就是刘毅找来的外援,攻击刁逵府时,就是这些人出手。”

刘裕点了点头,说道:“这些人武艺高强,手也黑,我第一次见到时,也吃了一惊,我们京口人绝不会这样做,这让我第一次对希乐,有了一丝恐惧。”

刘裕笑着拍了拍刘敬宣的肩膀,说道:“阿寿啊,这些事情,你这么多年来,怎么从来不告诉我呢?我们在一起时,无话不说,但涉及你爹建军组团的事情,我却一直不知道,直到今天。”

刘敬宣叹了口气:“因为我太了解你寄奴了,你太高尚,是不屑,也不愿意接受这样的事的,说难听点,我们北府军从组建之初就是两伙人,淮北的土匪加京口的良家子,你是良家子,为了信念和荣誉而战斗,而我们这些土匪,说好听点是强人,则是按着绿林好汉的方式而战斗,我们从一开始,就不是一路人,我怕我把这些跟你说明了,你会跟我彻底地成为两路人,不再来往。”

刘裕笑着摇头道:“阿寿,你我永远是在战场的兄弟,是可以互相为了对方,舍出性命不要的,我是几次救过你,但你也是宁可跟你爹决裂,宁可命不要了也是要来维护我,我当然会当你是兄弟,不管你爹怎么建军组队,那是他的事,不是你的事,我是会一直跟你在一起的。”

刘敬宣轻轻地摇着头,说道:“我怕的就是这个,寄奴,在少年的时候,你我都不过是寻常的士卒,最多是个队正,幢主,军主之类的,我们不需要负太多的责任,也不会有太高的军职,我们可以自己冲锋陷阵,一起在战场出生入死,不用考虑太多的事情。”

“可是到了后面,我们立的功越来越大,自己的官职越升越高,一切就会起变化了,你要为京口出身的良家子兄弟们谋个前程,继续为了正义,光明,还有那驱逐胡虏,恢复中原的理想而战,胜利之后,兄弟们能升了职,当了官,最不济也是得到了赏赐,可以回去光宗耀祖,置田购宅。”

“可是我们淮北的强人们呢?以后不管是我爹,还是我,都要继续带这些兄弟的,他们不要官职,甚至不要赏赐,只要在战斗中的缴获,打仗时招之即来,打完仗后掳掠即走,即使是俘虏的敌军,也是在战后卖给朝廷,取得钱财,就象鲁宗之,他当年就是给高素的部下俘虏,最后到京城拍卖,而那些拍卖所得的钱财,世家拿了一半,另一半,则归了这些强人将士们所有。”

刘裕点了点头:“还交了一半,不容易,难怪我在淝水之战后看着不少其他部队的将士忙着缴获和捕俘,却不去追击苻坚,我是给慕容兰所阻,没有追,想来要是其他部队也去追杀的话,苻坚在那次战斗就会被拿下了。”

刘敬宣笑道:“我是当时吃了大力丸,直接晕过去了,不然的话我也会追击的,不过刘毅倒是跟我们这些人一样,去抢你射杀苻融的军功了,所以其实我应该和刘希乐换个位置,他才是适合继承我爹的最佳人选,而我,应该一直跟你当兄弟才是。”

刘裕的眼睛微微地眯了起来,若有所思地说道:“你这样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希乐对于部下的管理,和你爹这种强人的方式,倒是高度接近,难道,他家也是强人出身吗?”

刘敬宣点了点头,说道:“是的,刘毅的曾祖父和我的曾祖父曾经都是祖逖将军的部下,只不过,我曾祖身为寨主,统领了千兄弟,而他的曾祖父,则当年只统领了百余人,后来受到了其他世家的赏识,举荐为彭城一带的捕头,游徼,以保护一些来往来淮北与吴地之间的运输商队,最后累功和钱财,买下了一个京口的户籍,就此落户京口,这些往事,寄奴你恐怕是不知道的吧。”

刘裕微微一笑:“我们京口的规矩,不问以往,只谈现在,刘毅家在京口落户了几十年,我们京口人早已经把他视为本土乡亲的。”

刘敬宣摇了摇头:“希乐比你想象的要复杂一些,他家当年的这些旧部,在他落户京口之后,也分得了不少他们以前护卫时的报酬,各自散去,有些人是就此消失不见了,甚至是改名落户,做了一个土豪富商,而更多的人,则是买下一块偏远山地,自立为山寨寨主,他们还是放不下以前的战斗经历,但又不愿意再回淮北,于是就在淮南一带,干起了绿林好汉的营生,平日里看着象是个乡中的绅士,地主,但实际却是收养了不少江洋大盗,绿林好汉,变成了帮派。”

刘裕的眉头一皱,说道:“淮南那地方,自古是楚国的公子春申君的封地,收养的门客成千万,大多数是手有人命的豪杰之士,这风气一直流传,以至于今,当年诸葛恪据淮南叛晋时,手下就有五百多门客,在诸葛恪死后拒不投降,敌人大将每问一个人降不降,不降则杀,如此杀尽这五百多人,竟然无一人贪生怕死,此等豪侠义士之风,天下闻名,现在看来,就是这种宁死不屈的绿林强人吧。大概正因为民风如此,希乐的这些江湖朋友,才会在淮南落户安家呢。”

刘敬宣冷笑道:“但这些人跟我们淮北的山寨强人不一样,他们是在大晋的内地活动,接受雇主们的请托,杀人越货,打家劫舍,甚至会去攻击来往的官船队,有时候也会杀一些来往于荆扬之间的官吏,手沾满了鲜血,我们淮北的汉子,并不看得起这些不杀胡虏,却是在内地兴风作浪的帮派,但大家有明确的地盘,只要他们不来淮北生事,我们也不会为难他们。有的时候,也会跟这些人有合作关系,刘毅的祖辈,就和这些帮派有些交情,所以刘毅这辈时,也对这些人多有庇护,这些就是刘毅找来的外援,攻击刁逵府时,就是这些人出手。”

刘裕点了点头,说道:“这些人武艺高强,手也黑,我第一次见到时,也吃了一惊,我们京口人绝不会这样做,这让我第一次对希乐,有了一丝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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