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阅喝着酒,淡淡地说:“有什么好联系的。”
他没说他们已经见过了。
“你现在事业有成,和她家也算是门当户对了。她就算是联系你,也在情理之中。”孟回叹了一声,“你俩当年金童玉女,让我们这些单身汉羡慕死了。”
沈阅看着杯子里的酒,嘴角扬起一抹讥讽,“人就是这么现实。没有无缘无故的接近,不过都是另有所图。”
包括那个女人也一样。
接近他,不过是为了以解她心中的寂寥。
“也能理解。同一个层次的人相处起来会更容易一些。”孟回看了他一眼,“如果她跟你求复合,你怎么想?”
“不去想。”
“你当年可爱惨了她。”孟回喝着酒,笑着说:“我们都以为你非她不娶。”
沈阅冷笑,“人年轻的时候,真心难免遇到狗。”
孟回一听震惊,他竟然舍得骂林立慧是狗。
“看来,你是真的恨极了她。”
“没有什么恨。”沈阅提起酒杯和孟回碰了一下,眸光深邃,“只不过是看淡了。”
孟回扬了一下眉,笑道:“我现在倒是好奇,什么样的人能够收了你的心。”
沈阅喝着酒睨了他一眼,“我也好奇,你一颗心能装几个女人。”
“……”孟回无语,“天地可鉴,人家女孩子来跟我说话聊天,我总不能不搭理吧。对女人温柔,才是绅士所为。”
沈阅懒得跟他扯。
孟回在医院里就是人模人样的,给别人的感觉就是绅士,温柔。
其实,他里子里花得很。
喝完了酒,两个人走出酒吧,一股湿意铺面扑来。
孟回站在门口,看着外面大得看不清路的雨,皱了皱眉,“怎么下这么大的雨?”
代驾把车开过来,孟回赶紧跑上车。
先送孟回回家,再开回沈阅住的地方。
外面的雨大得看不清人,不过在进小区的时候,沈阅还是看到了蹲在路边的人。
明明雨很大,明明他喝了酒,可他竟然清楚地认出了那个人是谁。
他没有喊停,车子直接开进了地下车库。
代驾把车钥匙还给他后,他下车进了电梯,然后上了楼。
他回家就去洗澡换衣服,然后倒了杯水,走到阳台。
大雨使得这夜晚更加的阴冷无情,丝毫没有在乎还在路上的人。
沈阅的视线落在了进车库的那个转弯路口,这距离有点远,他看不到,可总觉得那里蹲了个人。
她又在搞什么名堂?
这么大雨,在外面淋着,很舒服?
不过,关他什么事?
那女人向来喜欢自残自虐,她喜欢就好。
沈阅喝完了水就回了卧室,躺在床上,听着外面的雨声,眼前浮现出了那个如同无家可归的流浪猫一样的女人。
此时那个画面就像是电影按了暂停键,一直定格在他的脑子里挥之不去。
心情越来越烦躁,也不知道是不是外面的雨声太大了。
他侧过身拉过被子蒙住头,跟他无关的人,他不需要一直惦记。
为逃灵婚,我嫁狐为妻夜夜缠 一世权宠 斩天剑 被前女友背叛,大难不死,我幡然醒悟 万人嫌摆烂任宠[穿书] 娇娇茶又野,病弱侯爷他破戒了 穿成皇家小奶包,公主她被读心了 离婚后,我被高冷总裁盯上了 结婚三天,我被渣男推下山崖 得到医仙传承后,我无敌了 穿进修仙文:我跟在女主后面捡漏 入狱三年,出狱即无敌 禀告暴戾魔尊:狐妃她又撒野了 极品小师弟 老爸老妈 被害重生,我逼疯了霸总和他的心头好 内卷在起跑线上 救命!穿成反派暴君和妖妃的崽了 龙王仙医 叛出宗门后,我一剑开天门!
萌宝马甲追妻火葬场真假白月光邵景淮和阮初初订婚后,总觉得她就是个恶毒爱演戏的女人,甚至还逼走了他的救命恩人白冉。直到有一天,这个女人跑路了,临走前还给他留了个崽。六年后,她回来了,一来就要跟他抢孩子。邵景淮满头黑线,只想狠狠收拾一顿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却不料,他发现,她还带了个崽回来?不但如此,救命恩人也是她?邵景淮慌了,一心只想求原谅。可阮初初却笑了无恨,哪来的原谅?我只想去夫留子,您请便。自此,双宝助攻路遥遥,邵总追妻路漫漫!...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
盛世田园女财主简介emspemsp关于盛世田园女财主她是商业帝国的未来继承人,聪明,内敛。可是却死在一次的意外。再一次睁开眼睛,到处黑漆漆的一片,良久之后她接受了自己穿越了的事实,还悲催的穿越在一个已经嫁给一个准备秋考的秀才娘...
一个两千年后的灵魂,穿越到了公元前260年赵孝成王丹的身上。为了摆脱将来沦为秦始皇一统天下垫脚石的命运,赵丹决定还是把这个统一天下的担子放在自己肩膀上好了。但在那之前,赵丹得应对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此时此...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唐莫寒说你要懂分寸。所以,苏墨墨很有分寸的滚到了大洋彼岸。她以为再也不会有瓜葛。男人却跑来砸了她的订婚宴,强势的把她抢回家,唐太太的位子给你,想要什么都给你,嫁给我。说好的再不相见,却变成了宠妻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