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4章跟我几个哥们儿纠缠不清
说完,像是害怕她继续追问,赶紧转移话题:“我饿了,不是订了餐厅吗?我们去吃东西吧。”
三环有一家潮汕火锅,每到周末,位置爆满,邵雨薇虽然提前两天预定,还是差点没抢到位置。
火锅店附近就是屠宰场,店里卖的牛肉都是直接从市场运过来,新鲜又干净。
吃惯了重口的川味火锅,偶尔来点清淡的,简雯玉还挺喜欢。
尤其这家店的汤底是用牛棒骨熬出来的,咕嘟咕嘟冒着泡,还没下肉,都已经闻到那股鲜香了。
邵雨薇一坐下,指着菜单:“这个这个这个……还有这个这个这个……每样来两份。”
她这星期瘦了,全是加班加的,难得出来放松一下,当然要敞开肚子吃。
长胖也没关系,她可以健身,但嘴和胃不能亏待!
简雯玉看着满满当当一桌子肉菜,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这些……吃得完吗?”
她们就两个人,她是真的担心浪费了。
邵雨薇挑了挑眉,想起一件事:“忘了跟你说,刚才大伯母让我给我哥打电话,让他这周回趟家。打过去的时候,他说他正好休息,那我就……邀请他一起过来吃饭了。咳……玉玉,你不会怪我自作主张嚯?”
简雯玉喝着汤,听见这突如其来的话,咳了一声,差点没呛着。
邵雨薇看见她反应这么大,有点纳闷:“你跟他又不是不熟,至于被吓着吗?”
两人是邻居,现在又在同一个实验室做课题,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按理说应该很熟了才是。
再有一点,邵雨薇会主动叫上邵温白,也是想趁简雯玉在场的机会,自己出面,让她哥平时多多关照一下玉玉。
这傻妞,万一在实验室被人欺负了怎么办?
邵温白是老大,有他护着,情况会好很多。
简雯玉淡定的擦了擦嘴角的汤汁:“这汤有点烫,我刚才喝得太快了。”
邵雨薇:“那你放凉一点再喝。”
“知道了。”
邵温白赶上晚高峰,路上耽搁了一会才到。
天空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他停了车过来,头发上沾了细密的雨珠,肩膀也微微湿润了几分。
“你没带伞吗?”
邵雨薇看见他这副模样有点奇怪,其他人下雨会忘记带伞很正常,可邵温白心细,做事向来面面俱到,怎么可能出这种纰漏?
“嗯,忘了。”邵温白淡淡回道。
简雯玉在喝汤,本来没当回事,邵雨薇这么一问,她突然想起来,有次下雨,她忘了带伞,邵温白把后备箱的伞给了她,后来她忘了还……
邵温白没提,她也忘了这回事。
现在那把伞还在家里放着呢……
想到这里,简雯玉的头又低了几分,默默喝汤。
邵温白余光扫到她鸵鸟一样的动作,嘴角浮现出一抹几不可察的的浅笑。
……
下雨天,周围人声鼎沸,火锅热气腾腾。
三五好友聚在一桌,懒洋洋地听雨声滴答,伴随着马路上不时传来的一声声汽车鸣笛,简雯玉彻底放松下来。
一顿饭吃完,天黑了大半,邵雨薇是自己开车来的,就先回了。
邵温白有车,两人又顺路,简雯玉自然跟他一起。
老旧的单元楼没有车库,要去对面商场停车,然后再走回单元楼。
途中,两人经过一片杨树林,猛地刮起大风。
医妃身娇腰软,禁欲王爷不经撩 别碰我蛋挞(骨科、ABO) 规则怪谈:美女同桌有亿点问题 穿到遊戲中總被魔王肏(BL) 云淅陈独 穿成男主的炮灰前妻(1v1 H) 离婚后,宴总他悔疯了 穿书末世,我靠囤货苟到大结局 偷听我心声,女主人设崩了啊 钟婉贺牧遇 满级作精穿成对照组 快穿:恶性迷恋【np万人迷】 精养(父女高h) 重生后,我娇养了反派镇北王 我在古墓摸金那些年 暖婚甜入骨 绝对沦陷(1v1 父女 h) 畅销书籍三分瘾 农女种田:我在古代做美妆 《快穿之惩治恋爱脑》
萌宝马甲追妻火葬场真假白月光邵景淮和阮初初订婚后,总觉得她就是个恶毒爱演戏的女人,甚至还逼走了他的救命恩人白冉。直到有一天,这个女人跑路了,临走前还给他留了个崽。六年后,她回来了,一来就要跟他抢孩子。邵景淮满头黑线,只想狠狠收拾一顿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却不料,他发现,她还带了个崽回来?不但如此,救命恩人也是她?邵景淮慌了,一心只想求原谅。可阮初初却笑了无恨,哪来的原谅?我只想去夫留子,您请便。自此,双宝助攻路遥遥,邵总追妻路漫漫!...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
盛世田园女财主简介emspemsp关于盛世田园女财主她是商业帝国的未来继承人,聪明,内敛。可是却死在一次的意外。再一次睁开眼睛,到处黑漆漆的一片,良久之后她接受了自己穿越了的事实,还悲催的穿越在一个已经嫁给一个准备秋考的秀才娘...
一个两千年后的灵魂,穿越到了公元前260年赵孝成王丹的身上。为了摆脱将来沦为秦始皇一统天下垫脚石的命运,赵丹决定还是把这个统一天下的担子放在自己肩膀上好了。但在那之前,赵丹得应对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此时此...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唐莫寒说你要懂分寸。所以,苏墨墨很有分寸的滚到了大洋彼岸。她以为再也不会有瓜葛。男人却跑来砸了她的订婚宴,强势的把她抢回家,唐太太的位子给你,想要什么都给你,嫁给我。说好的再不相见,却变成了宠妻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