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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预备结婚的(第1页)

她瞥了满满一盘子炸油渣一眼,然后又看着装满食用油的大缸,心底泛起酸涩,酸酸地开口道:“你家里连个壮劳力都没有,日子却还过的这么宽裕!难怪你舍不得回家一趟!”说到这儿,她还不忘抓起油渣吃,吃的飞快,似乎每慢一丁点,就等于失了一点儿好处。高晓明确认母亲的动作,并询问了她的目的。罗小华理所当然的回答:“咱们家的老房子,你爸爸昨日已然购下。鉴于你近期并无上铁路工作之需,空余两天可以去那边帮忙整理。随后挑个吉日,你们哥嫂就可以乔迁至此了。”听到这,高晓明显露疑惑和皱眉。"我没空做这差事,你直接过去就好。等搬家那天,我才出面帮忙提些物件。”闻言,罗小华怒火上涌,狠瞪着儿子,但对方毫不让步,她最后不得不妥协:“待你哥嫂搬走后,你必须搬回家去住,总不能一辈子寄人篱下,让村人笑你吧!”“这个家尚未分家产,花钱之处多着呢。那些十元,你交给我保管,将来娶了媳妇儿还需添置家具。”高晓明的眉头拧成一团,在隐约听见门口动静的时候,心中已经有所预感。母亲这话并不突兀,仿佛早已在他的预料之中。其实高晓明确实手头有些零花钱,但这笔钱给他母亲也是自愿的,只是他此刻并不打算这么做。"妈,你曾说如果我迎娶许小美,你不肯掏一分钱。我也不想再求你。我会自己存钱来迎娶她,到时候分家时,我不贪求家中任何物品,只要你给我那亩属于我的田地足矣。”八三年的田地是按人头分配的,他们家八个成员,总计能得将近十亩田土地,这些都是自家开垦出来的一份财产。因此,高晓明确要求分得其中一份田地也是情有可原的诉求。然而这句话立刻引发了罗小华的强烈反应,她手指尖指向儿子鼻子怒斥:“你还想跟她一起?她哪里好,不要忘了,她没有自己的田地,两口子只分到一亩田,怕是活生生熬成乞丐!”接着厉声警告:“要是娶了她,一针一线都不给,更别想我们帮衬。”面对母亲的态度强硬,高晓明却异常镇静。"好吧,明白你的态度。我上一世便已决定如此,这辈子也没什么指望你的援助。”看到高晓明毫不动摇,她只好愤然离去,出门前不忘带上一把炸油渣。目送她远去,高晓明朝内心长叹一口气,回忆起当年分田的情景:彼时他年纪还小,在村里无足轻重。那时,许小美二姐和张成远已成婚,但由于张来自外村且是上门的,起先无人愿给其田。但是对农人至关重要的田地怎能轻易放弃?于是许家四位姐妹在村里引起一场波澜,争论之后,他们达成一致——村里答应给张成远半亩田,许小美却失去了份额。那时候许小美年纪尚小无力争取,这样的结果就成了定局。这也是罗小美被冷落的主要原因,她在她母亲的眼里只有美貌的优点,其它皆不足论。不过他心向许小美已成事实,哪怕再来一次,他也绝不会考虑其他人。因为她早已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不可或缺。罗小华的来访让高晓明略感困扰,并促使他对赚钱更为急迫。午餐后,他又返回山中采蜜,这次计划取得更多,以便于集市销售。目前是4日,6日便是县城赶集的日子,他规划在今天收集蜂蜜,明天再到山区,期望能得到一只野生的黄麂,一并带上城镇出售。他独自在山林奔忙,享受这份宁谧和自由的陶醉心情。前世的他厌恶高山,认为它们限制了他的世界,向往都市的繁华与斗争,生活充满了顺境和挫折,各种经历应有尽有。但在重生到1986年,他体验到了质朴的返璞归真之感。尤其是在获得两张金色箔片之后,每天早晨他在晨露间锻炼太极拳,无拘无束在丛林小道疾奔,随手指尖即可获得美食。他意识到选择离开山区进入城市的路上必定充满了劳碌和拥挤,生活空间狭小,难以舒展肢体。因此,尽管城里有更好的生活,他也不急于早早涉足。只有在他拥有足够基础时,才会毫不犹豫地融入都市生活。转瞬即逝的日子里,正如他期待那样,高晓明收获了更多蜂蜜,还抓到了两只黄麂。为防止天气热导致肉质,黄麂被他活捉。9月6日,阳光明媚的一天,醒来的高晓明如常习武后,肩挑两大篓,预备起程前往县城。为何要用扁担搬运?因为交通工具欠缺!蜂蜜暂放那只大坛子里,容量足以容纳四五十斤;另一边则捆绑好一对黄麂待售,因保持生机使售价提高。尽管总重稍显沉,黄麂与盛蜜坛加起来不算轻,但通过调整担子两侧重心分布能均衡挑夫的负重。高晓明身轻如燕,快速地穿梭在狭窄乡间小路上,遇到许多和自己一样扛担去赶集的人们,甚至有些骑着单车,车后座绑有竹篮,篮内装填满满的东西。途中,高晓明邂逅了一对特殊的父女。父亲也挑着担子,一篮是新鲜的蔬菜,而另一侧则是一蹲下五、六岁的小女孩。女孩穿着碎花裙子,头发绑成两个小辫子,眼睛水汪汪的闪着灵动光泽,显得机警又美丽。小女孩发现了高晓明,眼中流露出兴奋的光彩:“爸爸,看!那位哥哥走得好快哦!”憨厚的父亲凝视着高晓明,并微笑说:“年轻的我当年速度也不亚于他!”“真这样吗,爸爸太棒了!”小女孩带着半信半疑的赞赏,父女两人欢快交谈的欢笑声随着他们的远行逐渐远离了耳际,只因高晓明的步伐早已超过他们前方远去。即便他的速度很快,他也花了接近一个小时才抵达县里的农贸批发市场。若非肩挑重担或有意放缓步速,凭借他的奔跑速度,最多只需三十分钟。高晓明抬眼看向手表,时间还剩下五分钟才到七点。他并未急着去摆摊,而是先找了点东西吃。在进食过程中,他也向其他人探听是否有人会大量收购蜂蜜。这次的蜂蜜他希望能尽快一次卖出,哪怕价格偏低也好过逐次出售。毕竟,零星贩卖不仅没处装盛,而且会浪费时间。在市场上摆早点的摊贩对这里非常了解,便指引了高晓明几个可能会接受蜂蜜的地方。他吞下最后一口食物,放下碗,道谢后,挑起了担子离开。依照引导,他来到一家杂货铺,这家店铺有两个店面,琳琅满目的货品摆设,老板的生意兴隆,不少人正在选购物品。高晓明朝那老板询能否收购蜂蜜,老板连正眼都没瞧他一下,直接挥着手表示拒绝。见老板正忙着做生意,他不愿耽误太久,扛着担子离开。有些人在看到他的货物后上前询问,听说他缺少存储蜂蜜的罐子,有些感到可惜,其中一人提议可以去买一些罐子来装。受到建议,高晓明跑去买了罐子。既然无人接手整箱蜂蜜,那就只能一点一点的卖了。然而,在罐子铺的老板一听他的计划,明白了蜂蜜的用途后,就问起了每斤蜂蜜的价格,甚至表示想要尝尝看。高晓明很大方,用勺子舀了一小口给他们品尝。野外的野蜂蜜是最纯厚的。自家养殖的蜂窝如果取蜜过于频繁,可能导致蜜还未完全酿熟,含水分较高,味道不够甜。但野外蜂蜜在这方面则无需担心,它们在山上已经经历了多年的自我运营。“这蜂蜜真浓!超甜啊!”顾客显然懂货,尝过后有了购买的意愿。"若是单论零售,每斤七元,如果你愿意全购,我可以降至五块五一斤。”高晓明希望能尽快卖掉,便稍微暗示了一点。店主果然有所动摇,但仍存疑虑。他又说:“老板,你在店中经营,蜂蜜不易坏,可以慢慢出手。”"这样的话,我再降低价格,五块三怎么样?"店主明白了高晓明的心意,开始出价压价。“五块二我就不客气了!”但高晓明摇了摇头拒绝,坚持说:"五块二就是极限!否则就算了!"对于老板来说,每斤蜂蜜就能赚到八角,这样的利润还算不错。“我只要你后续拿到的所有蜂蜜我都收!”店主仍步步紧逼,这次让高晓明产生了动摇。最终,他同意了。尽管上山找蜂蜜会增加麻烦,但零散出售蜂蜜同样耗神费力。确定下来后,他开始从坛子里取蜂蜜。因为那老板同时经营罐头买卖,所以高晓明可以直接装罐后一起秤量。忙碌一番后,共收获五十斤的蜂蜜,这让高晓明轻松收入三百元现金。此时,附近有一个穿着蝙蝠衫、喇叭裤的年轻人站得不远,一双眼睛紧盯着金钱,闪烁着贪欲之光。他没有冲上去,而是悄然离开了。口袋里揣着三百元,高晓明挑着担子走向一家酒店。这是一家店主推荐的店,店主让他别在街边摆摊,而是直接去酒店售卖黄麂。黄麂可是稀有美食,活生生的更是难得一见,一些酒店为了招揽眼球,都会高价收购。高晓明朝着酒店前行,为取捷径,只须穿过多条小巷,就可以进入县城主要街道。这里是偏僻的小城,酒店寥寥几家,皆集中于县府附近,主要用于接待商人和远方的客人,村民们很少光顾酒店就餐。高晓明忽然停下脚步。眼前小巷中,七八个人突然现身,他们都身穿时髦的蝙蝠衫和喇叭裤,显得颇紧跟潮流。他们挡住高晓明的去路,目光里带着冷笑。"兄弟,不认识?你哪来的小村落?”带头者是一名身高颇高的家伙,光头加上刀疤从眉毛直到眼角,透出几分凶悍。相比之下,高晓明外表平和,面容刚毅,看起来憨厚纯朴。面对他们时,高晓明细不可察觉地露出微笑,暗中审视着那几位兄弟的钱包,期望里面的钱能够多些。丢下担子,高晓明迈步上前。几人的直觉告诉他事情有些不妙,连忙聚集成阵势,喊叫威胁:“留下钱和黄麂,我们就放你一马!”高晓明轻挑嘴角,拳头已蓄势待发,他不再像前世那般喜欢唇枪舌剑争辩,现在的他武力更强,不屑与此般争论,干脆直接动手。三秒后,哀号乍起。一分钟内,一个身影飞出撞上路边。三分钟后,众人皆倒,个个鼻青脸肿。脚踏光头男子胸口,高晓明低头瞪着对方,虽没出声,那双眼睛似在询问:“服不服?”面对如此羞辱,光头男气得脸色涨红,只能愤怒地瞪着高晓明。高晓明自然不会理会,收拾完对手,他开始收获战利品。猛然间,一脚踢飞,准确命中某人手腕,那人手里的刀应声落地。这是锋利的,一旦受伤,鲜血直流无止。“啊!”痛苦叫声中,男子缩成一团,另一只手紧握受伤部位,仿佛骨头都已经碎裂。"光哥……好痛!”他一边叫喊,一边寻求光头男的援手。光头男自身也受伤不小,此刻见状心底一惊,才明白高晓明之前并未全力出手。他们尽管遭受痛打,只是皮肉损伤,没碰触到骨髓。但高晓明这踢来的一脚,竟断了刘路的手腕!对方胆寒起来,忙求饶:“大哥,请问您在哪个圈子?我等人瞎了眼没认清楚您的身份,请您别和我们计较。”他在心中默哀,早知如此,不如早将身上的财货拱手相赠。高晓明挑眉望了眼那些钱,并未立刻接手,秃头男误以为他嫌弃金额少,立即摘下手腕上的表,赔笑道:“只是小小心意,敬请收下。”随着高晓明的沉默不语,秃头男的心越来越乱,他心脏狂跳不已,害怕高晓明身份尊贵。他紧盯着高晓明,直到高晓明伸手取过钱和手表,他心中大石方落地,只要有钱便是最好。一切终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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